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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力治理群租房 "集体宿舍"有望替代群租

新京报  2014-01-19 10:27

[摘要] 昨日,列席人代会的市住建委主任杨斌表示,正在探索研究两种方式,一是在城乡接合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;二是城区将建设一些条件较好的“公寓”,提供给收入稳定的人群租住。

北京目前正在大力治理群租房,原来在群租房里的租客们将去哪儿?

昨日,列席人代会的市住建委主任杨斌表示,正在探索研究两种方式,一是在城乡接合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;二是城区将建设一些条件较好的“公寓”,提供给收入稳定的人群租住。城区这种租赁房不会像公租房那样设置门槛,而是公开面向社会,包括外地户籍在京工作人员。

城乡接合部建公租房

杨斌表示,将农村集体土地,尤其是城乡接合部这类离城区近、靠近轨道交通的地区,拿出一部分集体土地建公租房。面积不会太大,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租。

目前部分区县已出台外省巿来京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。在这些区县里,来京工作一定时间的外地人也可以申请公租房。杨斌表示,区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相关政策。

同时,村民通过整体规范的出租,可以有稳定持续的收入,也就没必要冒着违法的风险私搭乱建。杨斌透露,这是下一步政府为社会提供租赁住房服务的重要方向。

市区建出租“公寓”供收入稳定人群

另外一个探索方向,住建委正在和国土部门研究,在城区中留一部分土地用于建设条件更好一些的“公寓”,面向收入稳定、能够承受两三千元以上租金的人群。

目前社会上租赁住房绝大多数是通过个人,而政府对个人行为难以规范,租金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,租期也难以保证长期和稳定。如果由开发商持有产权,政府就可以通过行业管理来进行约束了。

“这一种方式面临的困难是开发商是贷款建房,用租金收回成本的周期长,开发商利息负担重,很难有利润。”杨斌称,可能会考虑由一些北京国企的开发公司先行试点,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给予优惠来保证开发商微利,或对这些国企提出公益性要求,零利润。

方式一城区

正规“集体宿舍”有望替代群租

目前正在研究和测算,上下铺按床位出租,租金每月五六百元

对于城区里的租赁房,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透露,他们正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和测算方案,以资产管理公司的形式整租一些闲置物业,改造成为类似大学集体宿舍那样的出租房,统一管理,按照床位来出租。

选取宋家庄和上地进行测算

他透露,目前测算有了初步结果。选取了两个点,一个是南城的宋家庄地区,一个是北城的上地地区。采用的方式以资产管理公司的形式,从一些开发商或持有主体手中,整体租赁一些闲置的物业,租赁期至少10年,租赁到手的建筑要经过全面改造后,再向社会出租。

“这些出租房会改造成类似员工或学生集体宿舍那样,上下铺,没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。楼道里有公共厕所、水房、卫生间。一楼配置公共食堂和投币式洗衣机。”胡景晖说,根据目前测算的结果,在保证租金价格不高的前提下,经营这类租赁房还是可以有一定利润的。

“只要租户不愿走,就可续签下去”

“至于租金方面,由于面向的大都是超市收银员等职业的中低收入群体,如果一个月一两千元他们肯定承受不起。”他透露,根据测算,按照床位出租的话,每月五六百元是这些群体可以接受的。

在租期方面,他表示,建议按一年一签来操作,也比较稳定。由于经营者整体租下这栋楼至少10年时间,因此只要这些租户不愿意走,就可以一年一年续签下去,不存在过去总被房东赶着另去找房的问题。

■ 释疑

床位房是否又成为群租房

按照北京去年公布的群租认定标准,人均居住面积小于5平方米即为群租,那么这些“床位房”是否又成为了“群租”呢?

胡景晖表示,北京除了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外,还有一个对于员工集体宿舍方面的管理办法,集体宿舍这样的类型并没有5平方米标准的限制,“就像大学宿舍,肯定人均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,但不能说是群租。”

他认为,群租的问题是安全、消防方面的隐患大,以及对邻里的影响。但这些闲置物业在整租过来后会全面改造,消防、安全等方面必须达到标准才能出租。这种整体的规范管理,加上政府的监管,会成为比较规范的出租房屋。同时,这些出租楼并不会分散在各个小区里,而是一整栋单独的楼宇,不存在影响邻里、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问题。

此外,胡景晖还表示,这类出租房屋的管理也需要与公安部门的人口管理挂钩,租客的身份证以及将来的居住证要解决与派出所联网的问题。

从人员管理的角度上看,他们更倾向于对接一些大的用工单位,如工厂、商场、超市等,解决其员工的租房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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